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,储能技术作为解决能源供需不平衡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手段,受到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。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储能产业的发展,以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目标。2026 年,各地针对储能系统的补贴新政纷纷出台,旨在鼓励企业安装储能设备,提高能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。
储能系统对于企业来说,不仅可以在用电高峰期减少对电网的依赖,降低用电成本,还能参与电力市场的调节,获取额外的收益。因此,了解 2026 年的补贴新政对于企业安装储能系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上海市印发的《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,对符合要求的新型储能企业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并网项目予以奖励。2026 年的奖励标准适用于 2025 年 9 月 1 日(含)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(含)并网项目,且奖励标准在 2025 年基础上逐年递减,新型储能项目每年下降 10%。
对于新型储能的度电奖励,2025 年具备技术先进性、产业带动性、用地集约性的用户侧储能为 0.2 元/千瓦时,具备技术先进性、产业带动性的独立储能电站为 0.35 元/千瓦时,具备技术先进性、产业带动性、用地集约性的独立储能电站对“入楼”部分储能电池额外奖励 0.2 元/千瓦时。2026 年则在这些标准上下降 10%。每千瓦时储能容量的年电量奖励上限 600 千瓦时,奖励期 3 年。
此外,对先进技术应用比例达到要求的独立储能电站,按照先进技术设备投资高出常规锂电投资的 40%,另行给予一次性奖励,每个项目奖励上限 5000 万元。
东阳市发布的《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》规定,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,在东阳建设且通过验收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、分布式光储、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,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 200kW/400kWh,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 50 元/kW 一次性建设补贴,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。
在用电紧张出现负荷缺口,根据上级要求启动需求侧响应或有序用电时,储能企业要服从虚拟电厂统一调度,根据响应次数,执行顶峰放电的按照储能设备装机功率给予 0.5 元/千瓦/次顶峰补贴,日间谷电时段响应避峰停充的按照储能设备装机功率给予 0.5 元/千瓦/次避峰补贴,两项补贴可叠加享受,每年发放一次。
昌盛 261kWh 储能系统是一款具有高能量密度、长寿命、高安全性等特点的储能设备。该系统采用了先进的电池技术和智能管理系统,能够实现高效的能量存储和释放。
其高能量密度意味着在相同的体积下,能够存储更多的能量,为企业提供更持久的电力支持。长寿命则减少了企业更换储能设备的频率,降低了运营成本。高安全性保障了企业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和可靠,避免了因储能系统故障而带来的损失。
此外,昌盛 261kWh 储能系统还具备智能化的管理功能,可以根据企业的用电需求和电网的实时情况,自动调整储能和放电策略,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。
假设企业在上海安装的昌盛 261kWh 储能系统符合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目录要求,且在 2026 年符合并网时间要求。
度电奖励方面,若该储能系统属于具备技术先进性、产业带动性、用地集约性的用户侧储能,2025 年度电奖励为 0.2 元/千瓦时,2026 年下降 10%后为 0.2×(1 - 10%) = 0.18 元/千瓦时。每千瓦时储能容量年电量奖励上限 600 千瓦时,261kWh 储能系统一年可获得的度电奖励为 261×600×0.18 = 28188 元。
若该储能系统为先进技术应用比例达到要求的独立储能电站,且先进技术设备投资高出常规锂电投资部分为 X 元,可获得的高比例先进技术一次性奖励为 0.4X 元(上限 5000 万元)。
对于在浙江东阳安装昌盛 261kWh 储能系统的企业,由于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 200kW/400kWh,可获得一次性建设补贴。按照 50 元/kW 计算,假设该储能系统功率为 P kW(这里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功率与容量的关系),一次性建设补贴为 50P 元(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)。
在用电紧张时,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调度,执行顶峰放电和避峰停充操作,假设一年顶峰放电次数为 m 次,避峰停充次数为 n 次,可获得的补贴为 (0.5P×m + 0.5P×n) 元。
申请奖励的企业需符合信用状况良好的基本条件,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 3 年内能源、环保领域严重失信信息,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。申报奖励的调节能力均应达到秒级调节能力要求。
新型储能项目应符合技术先进性、产业带动性、用地集约性要求,并纳入《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目录》。技术先进性方面,储能项目应采用具有高安全可靠性的先进技术,享受 2026 年度奖励标准的,应用先进技术规模容量占项目总容量比例要求在 2025 年不低于 15%的基础上每年提升 10%。
奖励资金申请拨付流程一般包括企业提交申请材料,相关部门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拨付等环节。
企业需确保项目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建设且通过验收建成投运,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 200kW/400kWh。国企单位投运的用户侧储能、分布式光储、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只享受上级财政专项补助,市财政不予另行补助。
申请补贴时,企业需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项目建设、验收等相关材料,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补贴。
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企业安装储能系统的成本,使企业在前期投资时压力减小。以昌盛 261kWh 储能系统为例,企业通过获得补贴,可以更快地收回投资成本,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。同时,参与虚拟电厂调度获得的补贴和收益,还能为企业增加额外的收入来源。
安装储能系统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能源,在用电高峰期使用储能系统的电力,减少对电网的依赖,降低用电成本。在用电低谷期,储能系统可以储存多余的电力,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。
企业安装储能系统响应了国家能源转型的号召,有助于减少碳排放,为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。同时,也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,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。
综上所述,2026 年的补贴新政为企业安装昌盛 261kWh 储能系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。企业应充分了解各地的补贴政策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合理安装储能系统,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